臺中市空地綠美化作業平台

綠美化臺中 » 經費編列 » 市府機關、區公所設置經費編列

*
空地綠美化經費編列
    荒廢閒置空地可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空地綠美化及維護管理工作,以活化土地利用,提升土地價值。公有空地由各管理機關自行編列預算進行設置及後續維護管理工作;私有空地若是建商未來建築用地,則由建商自行辦理;一般民眾若是土地所有權人眾多、土地權屬複雜且無能力綠美化,如評估符合「綠美化臺中」政策,且在預算額度內,可由區公所編列預算進行綠美化及後續維護管理。
   
* 市府機關、區公所設置經費編列
    105年1月19日「臺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後,市府所屬機關為建置及維護管理空地綠美化相關事宜,得編列經費執行之,因此106年起,各區公所應就空地進行清查並造冊列管,及鼓勵輔導空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將空地綠美化,開闢成臨時停車場、運動場或其他公益活動場所,此時所需經費可由各區公所自行編列預算進行設置及後續維護管理。